这也是上海普遍使用的一种博采方式,方法简便,人数不限,十人八人也行,一人也行,可以和“庄家”就是老板的意思。这种博采方法刺激性很大,易输易赢,旋输旋赢,有时往往一夜之间就能使人倾家荡产,甚至跳楼自杀,其危害特别大。
具体玩法是,在桌子上放一大堆铜钱或圆形小瓷片或者干脆是纽扣、蚕豆什么的作为“摊皮”,从中拨开一小堆,用有短柄的铜制盘盖盖住,另将一块正方形木片摆在一小堆摊皮之前,任彩民猜买“一”、“二”、“三”、“四”。如彩民猜买“一”,就把赌注押在摊正旁的一小堆摊皮的那一边;猜买“三”,押在摊正的对面;猜买“二”,押在摊正右边;猜买“四”,押在摊正左边。
开摊时,由“庄家”揭去铜盘盖,用一根长约一尺的竹片,将一小堆摊皮一次四个(称作一皮)。根据最后剩余的摊皮数与猜买的数字是否相符来决定胜负。如猜买“一”,摊皮剩一,则猜买“一”者算中彩;如猜买“二”,摊皮剩二,那么猜买“二”者中彩。其余依次类推,中彩者可得到押注款的2.8倍的彩金,其它的都是输者。由于玩法比较有趣,刺激性较大,不少人还是想碰碰运气。
“庄家”的主要收入是“抽头”。彩民中了彩,不能全得,庄家要从中抽取1/10。“庄家”即使输给彩民,也只输9成,而赢了却全输。而投买者赢了只赢9成,输了却全输,所以庄家始终处于有利地位。加上每次猜买,同时有几个人,各人猜买数字不一,庄家纵然输给这个猜买者,也可以从另外的彩民那里得到补偿,所以庄家则总是稳操胜券,只有彩民将赌本输光,没有庄家将老本赌光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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